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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

艺体类、外语类招生简章

陆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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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师范)专业招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舞蹈学(师范)专业设立在音乐学院。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坐落于有“东方最美丽校园”之称的南师大随园校区,这里是中国高等音乐教育的发祥地之一,其前身可追溯到1902年三江师范学堂图画手工科开设的音乐课程。百廿时光荏苒,以陈洪、黄友葵、甘涛等为代表的杰出音乐人士先后在此任教,为党和国家培育出一大批优秀人才,为社会提供丰富生动的高质量文化供给。

学院师资队伍强大,目前有专业教师69人,其中教授(正高级)15人、副教授(副高级)32人,博士生导师6人、硕士生导师47人,具有博、硕士学位的教师达全院教师的81%。

学院拥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与硕士学位授权点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江苏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建设点,江苏省重点学科和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等。近年来,学院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等科研项目数十项;获得国家、省级教学或表演奖数十项;出版专著、译著、教材近百部;发表科研论文数百篇。

舞蹈学(师范)专业为学院重点专业,已顺利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正以蓬勃发展、不断完善的姿态成为全国舞蹈师范生培养的典范。

01

培养目标

舞蹈学(师范)专业致力于舞蹈教育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师范类高校人才培养优势,在拓展专业理论思维的同时,着力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形成以课程体系建设为抓手,以提升就业竞争力与适配度为导向的良性动态育人机制、着力培养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舞蹈教育人才。

02招生简章

2023年,舞蹈学(师范)专业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本科生30名,学制4年。

注:招生专业、计划以生源地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03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

2.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省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2023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并参加相关考试。

04报名流程

1.报名及缴费:舞蹈学(师范)专业单独考试(校考)(面向江苏考生)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具体流程如下: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舞蹈学考生,须登录阳光高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yslbm/),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10:00至12月17日17:00

2.网上选择考试时间及打印准考证:网报完成并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2年12月22日10:00至12月26日17:00)登录阳光高考报名系统选择考试时段。各考试时段采取先到先选原则,考试时段一经选择不得更改,已缴费逾期未选时的考生,学校将随机安排至未选满的时段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不得更改。选时后考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至考试结束前在考试报名系统中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流程参加考试,逾期不予补考。

05专业考试

(一)浙江、安徽、山东省考生须参加生源地所在省份舞蹈学专业省统考,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

(二)江苏省考生须参加南京师范大学校考,专业校考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2023年1月4日起(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

(1)基本功测试(含形体展示、规定技术动作表现和自选技巧展示;基本功测试要求穿芭袜连体服)。

(2)舞蹈作品表演(舞蹈种类不限,时间3分钟内;舞蹈作品表演服装自备)。

(3)即兴创作表演(现场出题,根据音乐要求即兴编创表演)。

舞蹈学(师范)专业考试满分共计300分,其中基本功测试150分、舞蹈作品表演100分、即兴创作表演50分。

(三)成绩公布及查询:舞蹈学专业统考成绩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舞蹈学(师范)专业校考考试成绩及合格情况将于2023年4月底前由南京师范大学公布,考生可通过阳光高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查询。

06

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07录取办法

1.报考南京师范大学舞蹈学(师范)专业江苏省考生,高考文化分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且专业考试(校考)合格。学校将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分(校考)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校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2,报考南京师范大学舞蹈学(师范)专业浙江、安徽、山东省考生,高考文化分和舞蹈学专业统考分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根据舞蹈学专业成绩(统考)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统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08相关说明

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3720759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咨询电话:(025)83598436、83598093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址:http://music.njnu.edu.cn/




播音与主持艺术招生简章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设立在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以悠久的历史、优良的传统、先进的教育理念、博大的人文精神、良好的学风、创新的机制、一流的师资、丰硕的教学与科研成果,跻身于全国高校同类院系前列,是我国人文科学研究的重要学术基地。学院拥有中国语言文学和戏剧与影视学等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流动站、中国现当代文学国家重点学科、“中国语言文学”国家级一级重点培育学科、江苏高校A类优势学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课程体系建立在播音主持艺术、影视编导与制作及汉语言文学三个实力雄厚的平台之上,以宽口径教学培养一专多能的高级复合型媒体人才,多年来走出了一条专业基础扎实、文化特色显著、学界一致好评、业界广泛认可的育才之路。众多毕业生在中央电视台、东方卫视、浙江卫视、江苏卫视、腾讯视频、字节跳动等各大新闻媒体单位及主流门户网站工作。

01培养目标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培养具备播音主持、新闻采编、影视制作、创意策划和文案写作等多学科的知识与能力,能在广电媒体、网络新媒体、影视公司、出版发行机构、政府和企业宣传部门及其他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节目策划与制作、广播电视新闻采访与编辑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




02招生计划

2023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山东省招收本科生30名,学制4年。

注:招生专业、计划以生源地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03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

2.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艺术专业考试的相关材料,并参加相关考试。

04报名流程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单独考试(校考)(面向江苏考生)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阳光高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yslbm/),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网报及缴费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10:00起至12月17日17:00

2.网上选择考试时间及打印准考证:网报完成并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2年12月22日10:00至12月26日17:00)登录阳光高考报名系统选择考试时段。各考试时段采取先到先选原则,考试时段一经选择不得更改,已缴费逾期未选时的考生,学校将随机安排至未选满的时段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不得更改。选时后考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至考试结束前在考试报名系统中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流程参加考试,逾期不予补考。

05专业考试

(一)安徽、浙江、山东省考生只须参加生源所在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

(二)江苏省考生须参加南京师范大学校考。专业校考安排如下:

1.考试时间:2023年1月3日起(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

(1)指定稿件播报(随机抽题)

(2)话题评述(随机抽题,限4分钟内完成。评述时不得带书面提纲)

(3)综合素质考查(随机抽题问答)

(4)才艺展示,在下列考试形式中任选一种:

①器乐(自带)、舞蹈、小品、曲艺或声乐等(伴奏乐请用标准MP3格式作为唯一文件存储进入普通U盘,现场备有MP3播放器,提供U盘中的MP3文件读取,考生不可带入任何具有录放功能的电子产品);

②朗诵自备文学作品(在诗歌、散文、童话、寓言、小说片段等形式中任选一种,限时2~3分钟)。

专业考试满分共计300分,其中指定稿件播报、话题评述、才艺展示满分各为90分,综合素质考查满分为30分。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专业校考成绩及合格情况将于2023年4月底前公布,考生可通过阳光高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查询。

06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07录取办法

1. 报考南京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安徽、浙江、山东考生,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分与统考专业分相加的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若综合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2. 报考南京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江苏考生,高考文化分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且专业考试(校考)合格。学校将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相加的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若综合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08相关说明

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025)83720759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

http://bkzs.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咨询电话:

(025)83598452、85891393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网址:

http://wxy.njnu.edu.cn/




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为择优选拔具有外语类特长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切实做好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外国语中学保送生的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招收中学保送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简章。

01招生对象

外语类保送生,只招收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英语语种考生,由中学统一推荐符合报名条件的优秀学生。(具有保送生资格的中学名单以教育部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网上公布为准)

02招生计划

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外语类保送生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学校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及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定的计划数为准)

03招生专业

注:具体招生专业以当年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发布为准。

04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20日17:00

(二)报名方式:

专业考试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bssbm/)

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将申请材料于2022年12月20日(以邮戳为准,为确保材料及时、准确寄达我办,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寄送)前寄往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笃学楼314,邮编:210023,联系电话:025-83720759)。

有条件的中学请将推荐申请南京师范大学的所有学生材料收齐,由中学统一寄至我办。申请材料恕不退回。

申请材料包括:

1.《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保送生申请表》(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填报志愿后直接下载打印,相关栏须由中学填写意见、由校长亲笔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2.个人简介(须由本人亲笔书写,不超过1500字);

3.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及年级位次的汇总表(须为原始材料的复印件,且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4.身份证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有关材料;

5.由所在中学出具的、保送生推荐人选在校内公示的证明(须加盖学校公章)。

05资格初审

申请材料邮寄报送截止后,学校将对申请对象进行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确定取得专业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并陆续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公布。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2022年12月31日17时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bssbm/)进行网上缴费并打印准考证。

06专业考试

对通过初审、取得测试资格的外语类保送生,学校将进行综合考核。

(一)考试时间:1月4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形式:学校在线上单独组织的英语科目笔试和口试

英语笔试时长100分钟,内容主要包括阅读、写作等。

口试内容主要包括“回答提问、专题陈述”两部分。

笔试和口试的具体安排以准考证内容为准,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准考证、获奖证书原件按照学校防疫相关工作要求和流程报到并参加考试。

07录取办法

考核结束后,学校将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及学生申报专业志愿的情况,确定保送生人选和拟录取专业,并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同时通报给生源所在中学。审批通过后由南京师范大学签发《录取通知书》。

08组织领导及监督机制

(一)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外语类保送生录取工作。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程序公开、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外语类保送生录取工作。

(三)学生及其所在中学等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有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学校将把考生的违规事实报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对于负有责任的考生本人,未入学者,取消外语类保送生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09其他

(一)南京师范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外语类保送生录取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二)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23年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网址:http://bkzs.njnu.edu.cn招办邮箱:benkezhaoban@njnu.edu.cn电话:025-83720759 (本科招办,负责政策解释和咨询)025-85891511(纪委办公室,负责纪检监督)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简章。

01

招生项目

高水平运动队招收项目为田径、女子排球(不含沙滩排球)、男子足球(不含五人制足球)。

02招生计划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模不超过南京师范大学上一年度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其中,田径项目不超过34人,排球项目不超过6人,足球项目不超过6人。具体各项目招生人数根据考生考核情况择优确定。

具体如下:

03报名条件

1.符合当年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并参加高考报名;

2.报考的运动项目与运动等级证书一致(田径项目运动小项也须严格对应);

3.报考排球项目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排球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运动员,且近三年内(从2020年1月1日算起)获得全国比赛前六名或省级比赛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2)凡参加过以下比赛的学生不得报名:中国排球超级联赛、全国排球锦标赛、全国排球大奖赛、全国排球冠军赛、全国青少年U20女子排球冠军赛、全国沙滩排球锦标赛、全国沙滩排球冠军赛、全国沙滩排球巡回赛、全国青年U21沙滩排球锦标赛、全国青年U20沙滩排球锦标赛、全国青年U19及以下年龄组沙滩排球系列比赛。(注:其中以就读中学为全称队名的参赛者不受此限。)

4.报考田径项目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从2020年1月1日算起)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或在全国(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八名。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以高中入学当年9月1日算起)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或在全国(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八名。

5.报考足球项目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从2020年1月1日算起)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以高中入学当年9月1日算起)在全国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备注:

(1)“省级或全国比赛”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足球协会、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省人民政府、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足球协会、省学生体育协会官方主办的正式比赛。

(2)凡参加过以下比赛的学生不得报名: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含以上赛事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以中国足协公布的上述赛事秩序册为准。

6.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签订《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04报名组织

(一)报名时间

排球:即日起至2022年12月20日17:00

足球:即日起至2023年2月8日17:00

田径:即日起至2023年2月8日17:00

(二)报名流程

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按报名系统要求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

1.申请表(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须加盖所在中学公章,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和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ydydj.univsport.com/index/look/look.html)等级证书电子版(含本人照片)页面截图。

4.获得运动等级证书赛事的秩序册和成绩册封面及本人页、比赛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足球项目考生请提供经赛事组委会盖章的技术统计信息(如上场时间、得分情况等)以证明主力队员身份。

5.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

6.考生亲笔签字的《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见附件一)。上述材料均须原件扫描或拍照后按报名系统要求规格上传,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如为复印件须加盖所在中学公章。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三)材料初审

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提交后,我校将对申请对象进行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确定取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重点加强在户籍地、学籍地以外省份获得运动员技术等级情况的审核,以及依集体项目、团体项目取得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运动员个人在赛事中客观表现情况(如比赛结果数据等)审核。对于等级信息不完整、竞赛成绩信息不准确的考生,如运动员个人信息不完整、比赛成绩册或比赛获奖证书与等级证书所列成绩不一致等,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四)网上缴费

初审通过的排球考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17:00前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规定,考生须缴纳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费人民币60元/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的规定,田径、足球项目要参加专项全国统测。学校初审通过的田径、足球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指定的统考报名方式报名(详细报名信息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选择南京师范大学并缴费,报名及缴费相关安排详见体育总局相关公告。若未报名,视同放弃我校资格认定。

05专业测试及文化课考试

(一)专业测试

1.全国统考

报考学校足球、田径项目的考生专业测试须参加全国统考,学校不再组织相关项目的校考,考试安排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手机APP公布为准。

2.学校校考

报考学校排球项目的考生须参加学校校考,具体安排如下:

(1)报到安排

①报到时间:2023年1月5日

②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

③报到须知: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比赛成绩证书(证明)等资料原件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流程报到。

(2)考核安排:

①考核时间:2023年1月5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②考试地址: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

③考核方法将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

如专项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参加高水平专项省级统一测试或联合测试的,则考生需要参加测试且达到相应要求。

(二)文化考试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一般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并达合格线,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省级招生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线;对于取消本科一本线、二本线的省份,将参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

1.一级(及以上)运动员

对有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且测试结论达到优秀或一级(及以上)的运动员,将结合招收项目和测试成绩等情况择优确定考生是否通过学校考核。通过学校考核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统测考试,成绩合格,予以录取。具体考试要求及安排以国家公布为准,考生可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查询相关信息。

2.二级运动员

经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示无异议,测试等级为合格(相当于二级运动员)且取得报考我校资格的考生必须按要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三)公示程序

学校将综合考虑专项测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各项目急需程度择优确定高水平运动队合格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将考生名单上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备案,并由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集中公示合格名单。

06‍录取工作

(一)录取政策将按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资格的考生,自愿与我校签订《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运动队的义务和责任,具体条款以签订协议为准。

(三)考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学籍。

07领导及监督机制

(一)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工作。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程序公开、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工作。学校纪检部门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投诉。

(三) 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水平运动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对于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学校、单位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以及《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8

其他

(一)南京师范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二)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23年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09联系方式

网址:http://bkzs.njnu.edu.cn

招办邮箱:

benkezhaoban@njnu.edu.cn

电话:

025-85891409

(体科院,负责运动员管理事宜咨询)

025-83720759 

(本科招办,负责政策解释和咨询)

025-85891511

(纪委办公室,负责纪检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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